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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管理方法

www.haaehr.com 2025-07-30 劳动纠纷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工作,加大职业病风险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拟定本方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风险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本方法规定申报职业病风险项目。本方法所称职业病风险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风险原因的项目。职业病风险原因根据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风险原因分类目录》确定。关联法规:第三条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的基本状况;工作场合职业病风险原因类型、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风险原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风险防护设施,应对救援设施。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回执》。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风险项目。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后,因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致使所申报的职业病风险原因及其有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第六条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第七条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打造职业病风险项目管理档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逐级大全上报。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状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风险项目推行监督管理。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方法的规定,未申报职业病风险项目或者申报不实的,责令限时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关联法规:第十条《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表》、《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回执》的格式和内容由卫生部统一规定。第十一条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不收取成本。第十二条本方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实行。本方法推行前已经存在的职业病风险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2003年1月31近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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